陈荣捷:孔子的人文主义
孔子的人文主义
陈荣捷
如泛说孔子塑造了中国文化,这是毫无可疑的。然而,如缩小范围,说孔子也塑造了中国哲学的特质——亦即他决定了尔后中国哲学发展的方向,或建立了中国哲学发展的模式——则似乎有些夸张。然而此说真实无误,它比一般所理解的还要来得真实。
晚近八百年来发展的新儒学,为中国思想放一光彩,其争论的主题,乃人与事物的性与理的问题(此其所以被称为性理学),宋(960—1279)明(1368—1644)时期,此种倾向尤为明显。环绕此一主题,气、阴阳(消极被动与积极活动的两种宇宙力或质素)、太极、有无、体用,以及天人合一等问题,亦由此展开。孔子与这些问题无涉,也未曾讨论。
《论语》一书中,理、阴、阳、太极等字词从未出现。“气”此一字眼虽曾数见,其用法却非物质力量之意。而孔子的门徒自言,他们从未闻夫子说及性与天道之事,除了在“性相近,习相远”此处谈到人性问题外,孔子再未涉及,而此种说法与后来正统儒家主张的人性本善复大异其趣。
本文的讨论奠基在《论语》一书之上,一般认为此书乃理解孔子思想最可靠的典籍。“格物”的问题源于《大学》,其他许多问题则见于《易经》,但这两本著作,一般认为并非孔子本人之原著,即使视同本人的著作,其中的这些题旨仍只是引而未发。所以,如说新儒家学者曾从中汲取灵感,或借之以佐证自己的理论,当不为过。然而,如说他们已为后来的中国哲学提出一纲要或理论结构,则未免推演得太远。
然而,单从《论语》一书考察,我们也可发现孔子对中国哲学发展的影响极其深远。尤要者他决定了其凸显的特色,即人文主义。
诚如前章所述,早在孔子之前,人文主义的趋势已显然可见,然而直至孔子,才使之成为中国哲学中最强的主导力量。他无意探讨神祇或人死后的问题,他相信“人能弘道”,而非“道能弘人“,他的思想集中在人的问题上面。他的主要关怀是由好的政府与和谐的人际关系所支撑的美满社会。为此理想,他主张好的政府应当以德治民,且以身作则,而不宜诉之刑罚或暴力。他也认为善恶的标准是义不义,而不是利不利(His criterion for goodness was righteousness as opposed to profit)。对于家庭问题,他特别重视孝道。至于一般的社会层次上,则主张“礼”,亦即合宜的行为。
详而论之,他相信所有人都可趋于完美,因此,他彻底修正了传统所说“君子”的概念。就“君子”此一词语的字面意义而言,乃“统治者(君)之子”的意思,由此引申而有“居上位者”的含义。理论而言,人是否尊贵,乃由其地位——尤其是血缘地位——所决定。在《论语》一书中,此词语共出现一百零七次,在某些场合,它仍然意指着统治者。然而在大多数用法里,孔子却用之于描述道德高超的人。
换言之,对孔子而言,尊贵与否已不再是血缘之事,而是人格的问题——此种观念实等于一种社会革命,当然,如说成是演进,也许更为恰当。然而,无疑的是因孔子之故,此新的观念乃能确立不移。他一再提及尧、舜、周公等圣王乃人格的典范,此想法似乎意味着他总是反观过去。然而究实而论,此乃他在寻求理想的人格,而非诉求超自然的存有所致。
孔子不但奠定了中国哲学人文主义的根基,也塑造了其间某些根本的概念,此处仅简要地述及其中五项:“正名”“中庸”“道”“天”“仁”。孔子坚持正名的必要性,不仅是期望建立名分与位阶皆上轨道的社会秩序,且希望言行之间能相一致,如用更具哲学性的语言表达,也可说是期望名实之间能相符合。在儒家思想,甚或其他各家各派的思想里,此种观点一直是不变的主旨。至于所谓的“中庸”,孔子并不仅仅意指节制,还指不偏不倚,恰为适中。在中国思想里,此亦是核心的概念。究实而论,尔后新儒家思想中阴阳与体用的中和等主张,并没有超出孔子此一概念。至于孔子对“天”的诠释,可以说与传统信仰的距离更为遥远。直至孔子之时,至高的力量被称作“帝”,或曰“上帝”,它是种人格形态的神祇,可是孔子从未曾谈到“帝”,但时常述及“天”。无疑地,他所说的天是具有目的性,且为万物之主宰。他一再说到“天命”,意即天之意志或命令。然而,对孔子而言,上帝已非诸神中之最尊者,亦非以人格之形态治理此世。它已一变而为超越的存有,它只监临在上,而让自己之道德律独立运作。此即“道”,文明由此发展,人由此遵行。此亦即“天道”,后来亦称作“天理”。
最重要的是,孔子赋予“仁”新的意义,此一概念后来变为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。后来有关理气问题的讨论,可说都是为了有助于人如何体仁。甲骨文中未发现“仁”字,孔子之前的典籍中,也只是偶一见之,且其意都是指特殊的慈爱之德性,尤其是统治者与臣属间的慈爱。然而至孔子时,这些意义乃大为转变。首先,“仁”成为孔子谈论时的主题,在《论语》四百九十九章中,有五十八章专门讨论“仁”,其出现次数共达一百零五次。其他的主题,甚至包含孝道在内,都未曾受到孔子师生间如此的注目。尤有甚者,他不像古人将“仁”视作一特殊的德目,而是将之转化成总德。当然,在少数的例子中,孔子仍将仁当成一特殊的德目,其意如同慈爱。但在大多数的例子里,孔子认为仁人即完人,即真正的君子,即金律之人,因为仁者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”。
为仁要经由“忠”与“恕”,方可达成社会与个人之和谐融洽。此是贯穿孔子谠训之线索,本质上它即金律,同时也是行仁之最佳途径(golden mean)。将仁的概念加以扩充,即形成新儒家思想天人合一的理论;也正是因为人心中都有仁,后来的儒者才会坚持人性本善的理论。
是故,孔子确为一传述者,但同时也是一创造者。就专业的知识而言,他不是一位哲学家,但如果没有他,中国哲学必然大异其趣。公元前551(或说前552)年,他出生于现在山东省的鲁国。他姓孔,名丘,传统上尊称他为“孔夫子”(以拉丁文称之,即为Confucius)。他虽为贵族后裔,但家道却已中衰。大约三岁左右,其父即逝世。显然,他是自修而成,虽然学无常师,后来却成为他那个时代中可能最为博学的人。
在二三十岁时,他开始崭露头角,他是中国历史上首位不遗余力奉献其心力于教育的人。他开创私人教育,为全体民众打开了教育之门,提出了为修养而非为职业的教育。环绕其周遭的是一群君子学者(由此开启了士人的体系,此体系影响中国的历史、社会甚巨)。
孔子年轻时,曾在鲁国担任低级职务,五十一岁时,仕宦为中都宰,同年又被任命为大司寇,其间可能又做过处理公共工程的司空之官。五十六岁时,他发现上司对其政策并无兴趣,乃开始周游列国(几乎费了十三年),思求改革政治社会,有些门生跟随他。可是他最后却失望了,因此在他六十八岁那年,乃返回其家乡教学,可能也在此时编写的六经。据《史记》的记载,他有门徒三千,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。享年七十三岁。